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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慢牛行情需基本面支撐 扭轉通縮成吸引外資關鍵
◎記者 劉立
9月12日晚,年報ST天圣(維權)發布公告,虛假公司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記載加實警示因虛增利潤、天圣未披露關聯交易等違法行為,被疊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劉群等22名責任人被警告,風險并被罰款合計439萬元。年報其中,虛假劉群被處以90萬元罰款及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記載加實警示同時,天圣因公司披露的被疊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情形,風險自9月15日起,年報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虛假股票交易的記載加實警示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本次疊加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回查公司此前公告可見,今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群進行立案。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案已由重慶證監局調查完畢。經查明,公司、劉群等違法的行為包括: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公司2017年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未披露關聯交易。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2017年及2018年兩年合計虛增利潤約1.2億元。公司利用重慶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泰泓公司”)套取工程款,以及利用全資子公司重慶長圣醫藥有限公司虛增中藥材采購款等方式套取資金設立賬外資金池,進而虛增利潤。經核算,2017年,公司虛增利潤總額9220.43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0.21%;2018年虛增利潤總額2882.30萬元,占比20.61%。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還顯示,公司對其出資設立并控制的泰泓公司,以及由實際控制人劉群控制的多家公司等關聯方均未予以披露。2017年及2018年,公司未披露的關聯交易金額巨大,分別占當期期末凈資產的15.08%和1.49%。其中,公司上市后,截至2017年7月24日,未及時披露的關聯交易金額為3.29億元,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5%,且金額超過3000萬元。公司對上述關聯交易,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和關聯交易,也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導致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針對上述行為,重慶證監局認為公司違反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為。重慶證監局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擬決定對公司2017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17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對劉群、時任公司總經理李洪、時任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王開勝等22名責任人員合計處以379萬元罰款。
劉群被認定為決策、組織違法行為的首要責任人,擬被處以警告合并罰款90萬元,擬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時任董事、總經理李洪,副總經理王永紅因組織、參與相關違法行為,違法情節較為嚴重,擬分別被處以罰款30萬元并采取8年和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他多名時任高管、董事、監事等,因在知情或存在明顯風險的情況下仍未勤勉盡責、保證報告真實性,均被處以警告及30萬到9萬元不同金額的罰款。
ST天圣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及相關人員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范性,進一步強化守法合規意識,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嚴格執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要求,加強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學習理解和正確運用,持續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值得關注的是,9月10日,ST天圣公告,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已對控股股東劉群侵占挪用公司資金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劉群需退賠公司被侵占和挪用的資金共計1.25億元(截至2021年4月8日,劉群占用資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償還完畢)。ST天圣在公告中表示,劉群目前未在公司任職,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結構,上述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
ST天圣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32億元,同比下降17.49%;歸母凈利潤為-3671.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