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未按期披露年報,難產金力泰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中國基金報記者 南深
9月15日晚,嚴監*ST金泰(即金力泰)公告,管財A股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擬被《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處罰金力泰及公司多名時任董監高被警告,難產并處以8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的嚴監罰款。
近期,管財A股證監會連續開出多張罰單。擬被其中,處罰對退市公司億利潔能的難產處罰金額超過2億元,劍指財務造假、嚴監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行為,管財A股傳遞出清晰信號,擬被資本市場“嚴監管”持續深入,處罰且即使退市也不免責。
金力泰年報“難產”被處罰
此前,金力泰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32025018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經過四個月的調查,如今處罰事先告知書來了。
經查明,2025年4月23日,金力泰時任董事長、總裁羅甸,時任董事、執行總裁、董事會秘書吳純超(目前依然任職),時任財務總監隋靜媛(目前依然任職)三人商量后決定,不接受年審機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擬對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當天晚上,金力泰披露《關于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
4月28日晚,金力泰披露《關于無法在預約日期及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風險提示公告》。4月29日晚,金力泰披露《關于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的風險提示性公告》。5月5日下午,金力泰披露《關于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直到2025年7月1日晚,金力泰才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
在金力泰上述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違法事項中,羅甸、吳純超、隋靜媛未勤勉盡責,涉嫌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
一、對金力泰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二、對羅甸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三、對吳純超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四、對隋靜媛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嚴監管持續、退市不免責
近期證監會連續出手,從嚴監管,加大對“問題”公司打擊力度,即便是退市公司,也一查到底、一追到底。
9月12日,退市一年多的億利潔能發布公告稱,收到內蒙古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內蒙古證監局擬對億利潔能處以2.1億元罰款,對億利潔能控股股東——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處以3000萬元罰款。

除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外,億利潔能相關獨立董事、監事亦未能免責。此外,部分人員雖未擔任億利潔能董監高,但也因組織、參與相關行為被納入擬處罰范圍;證監會擬對7名直接責任人員同時采取5年至終身不等的市場禁入措施,在“金額罰”基礎上增加“資格罰”,加大追責力度。
整體來看,此次處罰彰顯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一追到底”的堅定態度,打破了部分市場主體“退市即免責”的想法。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15日,今年A股已有25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超過八成的公司均因觸及重大違法類、財務類、規范類、交易類強制退市規定而走向退市。
業內人士表示,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的退市速度有所加快,這一數據不僅彰顯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堅決態度,也意味著A股市場的退市機制正朝著更加規范、嚴格的方向加速完善。未來隨著“退市不免責”逐漸成為常態,追責的力度及范圍也將進一步增大。
有分析認為,當“退市不免責”成為深入人心的市場共識,資本才能真正流向創造價值的領域,中國股市也才能實現高質量發展。這或許就是嚴監管背后的寓意——用規則的確定性,護航市場創新的無限可能。
編輯:格林
校對:王玥
制作:小茉
審核:陳思揚
(責任編輯: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