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黑龍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要建檔,江惡記錄席志麗才知道她仍有犯罪記錄。勢力席志麗曾被當地稱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團伙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宣判的改判“首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2022年1月,無罪該案13名被告人全員被改判無罪。多人

梁成龍的犯罪惡勢力案底仍未刪除

席志麗的惡勢力案底仍未刪除
日前,席志麗的年后兒子梁金龍告訴澎湃新聞,除席志麗外,消除其余多人的黑龍犯罪記錄也未刪除。他先后向澎湃新聞提供了席志麗、江惡記錄梁成龍、勢力辛洪波、團伙劉百成、改判梁淑玲等人的“不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通知書”,“還有好幾個人聯系不上,還有的人不會用政務小程序開這個通知”。
其中,辛洪波、劉百成、梁淑玲從黑龍江政務小程序“龍易辦”得到的“不予出具犯罪記錄證明通知書”上只寫著“因有犯罪記錄,不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席志麗和梁成龍的“不予出具犯罪記錄證明通知書”則記載著具體“犯罪記錄”。席志麗的犯罪記錄是“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判處該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梁成龍的犯罪記錄是“2018年11月7日,因非法拘禁罪被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事實上,席志麗、梁成龍的“犯罪記錄”內容是一審判決內容,在之后的重審一審、重審二審判決中,二人刑期都發生了變化。至2022年,該案全部被告人均被改判無罪,至今已有三年多。
這個“惡勢力犯罪團伙”以黑河市五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五龍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為首。其余“成員”為梁成龍、魏欣、席志麗、劉百成、梁柱、曲東洋、辛洪波、王力平、車愛勇、梁淑玲、張偉、宋超剛。
2018年5月8日,梁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后,梁明的多名親屬、員工等作為惡勢力團伙成員先后到案。該團伙成員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等。
2018年11月,黑河市愛輝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梁明等13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
其中,席志麗被判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梁成龍被判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虛假訴訟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310萬元;辛洪波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劉百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2年8個月;梁淑玲被判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
一審后,眾被告人上訴后,該案被發回重審。愛輝區法院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重審一審判決,席志麗被判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50萬元;梁成龍被判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偽造事業單位公章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9年8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辛洪波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劉百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2年7個月;梁淑玲被判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7個月。
較一審判決,上述5人刑期均有所減少,但他們仍選擇上訴。2020年12月17日,黑河中院作出終審判決。
席志麗刑期減為3年6個月,罰金降為30萬元;梁成龍的刑期仍為9年8個月,罰金降為40萬元;辛洪波、劉百成、梁淑玲罪名刑期未變。
經梁明等人申訴后,2021年8月24日,黑龍江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大慶中院對本案進行再審。之后,大慶中院又指令大慶市龍鳳區法院審理本案。
2022年1月26日,龍鳳區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改判本案13名被告人無罪。此后,13人先后獲得國家賠償。

梁明惡勢力案無罪判決
龍鳳區法院判決書顯示,至2022年1月,席志麗、梁成龍、辛洪波、劉百成、梁淑玲,除卷入“梁明惡勢力案”外,均無其他刑事犯罪前科。梁金龍告訴澎湃新聞,既然“梁明惡勢力案”已經被判無罪了,這幾個人這幾年也沒有任何犯罪,說明涉及的這些人都沒有犯罪前科;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協調處理好他們的犯罪記錄這件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責任編輯: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