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16 證券簡稱:蘇博特 公告編號:2025-061
轉債代碼:113650 轉債簡稱:博22轉債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職工董事的江蘇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蘇博并對其內容的特新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份公司關于告《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有限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會于近日組織進行了職工董事的選舉選舉,經參加選舉職工投票,職工選舉張勇先生(簡歷附后)為第七屆董事會職工董事,董事任期自本次選舉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江蘇
本次選舉職工董事工作完成后,蘇博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特新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材料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25日
張勇,股份公司關于告中國國籍,有限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男,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1998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江蘇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技術推廣員,2002年3月至2005年2月任江蘇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技術推廣分部主任,200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技術推廣部大區經理,2017年2月至今歷任本公司技術推廣部主任、營銷總監、副總經理,202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張勇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
證券代碼:603916 證券簡稱:蘇博特 公告編號:2025-062
轉債代碼:113650 轉債簡稱:博22轉債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博22轉債”2025年
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和《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以下簡稱“《持有人會議規則》”),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開“博22轉債”2025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本次會議相關情況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2025年11月24日。
3、會議召開地點: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會議召開及投票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方式召開,投票采取記名方式表決。
5、債權登記日:2025年11月17日。
6、出席情況: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債券604,470張,占本次債權登記日公司未償還債券總數的7.56%。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審議通過《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表決情況:同意票604,470張,占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債券總數的100%;反對票0張,占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債券總數的0.0000%;棄權票0張,占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債券總數的 0.0000%。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
律師:劉繼、鐘麗莎、喬詩璐
2、律師見證意見: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召開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募集說明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人員和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募集說明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有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25日
證券代碼:603916 證券簡稱:蘇博特 公告編號:2025-063
轉債代碼:113650 轉債簡稱:博22轉債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博22轉債”可選擇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證券停復牌情況:適用
因“博22轉債”回售期間停止轉股,本公司的相關證券停復牌情況如下:
■
● 回售價格:100.63 元人民幣/張(含當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12月2日至2025 年12月8日
● 回售資金發放日:2025年12月11日
● “博22轉債”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安?2轉債”持有人有權選擇是否進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強制性。
● 該次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 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于以 100.63元/張賣出持有的“博22轉債”。截至本公告日,“博22轉債”的價格高于本次回售價格,投資者選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和“博22轉債”2025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上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根據《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博22轉債”的有條件回售條款生效,相關情況如下:
一、回售條款
1、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且該變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赊D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在回售申報期內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2、回售價格
“博22轉債”第四年的票面利率為1.5%,本次回售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天數為154天(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利息為100×1.5%×154/365=0.63元/張,即回售價格為100.63元/張。
二、本次可轉債回售的有關事項
1、回售事項的提示
“博22轉債”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安?2轉債”持有人有權選擇是否進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強制性。
2、回售申報程序
本次回售的轉債代碼為“113650”,轉債簡稱為“博22轉債”。行使回售權的可轉債持有人應在回售申報期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方向為賣出,回售申報經確認后不能撤銷。如果申報當日未能申報成功,可于次日繼續申報(限申報期內)。
3、回售申報期: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4、回售價格:100.63元人民幣/張(含當期利息)。
5、回售款項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將按前款規定的價格買回要求回售的“博22轉債”,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關業務規則,回售資金的發放日為2025年12月11日。
回售期滿后,公司將公告本次回售結果。
三、回售期間停止轉股
“博22轉債”在回售期間將繼續交易,但停止轉股。在同一交易日內,若“博22轉債”持有人同時發出轉債賣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統將優先處理賣出指令。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證券投資部
聯系電話:025-52837688
特此公告。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25日
證券代碼:603916 證券簡稱:蘇博特 公告編號:2025-064
轉債代碼:113650 轉債簡稱:博22轉債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11月2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毛良喜先生主持會議。會議召集、召開
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儲海燕出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冊資本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修改公司制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特別決議議案:1
2、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3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
律師:劉繼、鐘麗莎、喬詩璐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1、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3、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有資格參加本次股東大會,其參會資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25日
● 上網公告文件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責任編輯: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