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太原重工公告
此外,名高《告知書》還列舉了包括太原重工時任董事長、管連總經理、司被董事、罰千財務總監等角色在內的太原12名高管相關問題。
山西監管局對太原重工責令改正,重工給予警告,名高并處以800萬元罰款,管連對12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司被罰款及不同期限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罰千
其中,太原作為太原重工時任董事、重工 副董事長的名高張志德,是管連太原重工 2014-2018年年度報告及2020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罰款最多,司被達到200萬元。
太原重工表示,行政處罰最終結果以山西證監局出具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為準,“所涉及項目2021年已完工,相關項目資產2024年已全部剝離,風險已出清,不會對公司未來生產經營產生任何影響。”
太原重工是國有控股公司,是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太重集團)的核心子公司,其原本是風電龍頭,但自2023年起開始逐步減少風電業務。
過去兩年,太原重工與太重集團已完成三輪風電業務整合。
2023年底,太原重工先是決定將十余個風電項目及相關資產等轉讓給太重集團,涉及金額超14億元。
2024年6月,太原重工將擁有的拉彈泡項目資產劃轉給全資子公司察右中旗公司,并將后者持有的風電設備(塔筒)制造業務相關資產劃轉至自身,然后以9.59億元將察右中旗公司全部股權轉給太重集團。
與此同時,太原重工購買了太重集團持有的山西太重智能裝備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購買價格為4.58億元。
去年末,太原重工再出手,將持有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39.782%的股權、定襄縣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整體出售給太重集團。
此次交易后,太原重工的風電業務基本“全剝離”。《太原日報》曾報道,這主要利于太原重工聚焦上市公司主業,利于太重集團更好發揮山西風電產業鏈“鏈主”作用。
對太原重工來說,風場建設、運營業務投資和運維成本較高,盈利能力較弱,對其業績帶來一定壓力。如去年被出售的察右中旗公司,2023年、2024年前四個月均是虧損狀態,且資不抵債。
2023年,太原重工凈利1.85億元,同比下降14.35% ;2024年凈利1.95億元,同比增長了4.17%。
今年半年報中,太原重工對業務的描述,已經變為主營軌道交通設備、起重設備、挖掘設備、焦爐設備、齒輪傳動、冶金設備、工程機械、油膜軸承、鑄鍛件等產品及工程項目的總承包。這些產品主要應用于冶金、礦山、能源、交通、航天、鐵路、環保等行業。
界面新聞查閱發現,2023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也曾對太原重工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

圖片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官網
2021年6月,太原重工披露擬向控股股東轉讓子公司太重(天津)濱海重型機械有限公司51%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并于2021年7月完成相關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變更,但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上述重大事項的后續進展,違反了相關規定。
太原重工還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同時在財務會計核算方面存在不規范行為。
今年前三季度,太原重工營收70.28億元,同比增長9.98%;凈利潤為0.85億元,同比增長21.8%。截至期末,該公司負債率達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