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關鍵詞:提供虛假材料/是投標否中標/報價是否
案例要點:提供虛假材料投標,對中標結果是人造否有影響,要看提供虛假材料者是假中否中標,投標報價是有效否最低。如其未中標且不是法院最低報價,其提供虛假材料的投標行為并不影響中標結果。
01
招標、人造質疑、假中投訴、有效復議情況
廣東省中醫院委托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義公司”)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醫療設備(以下簡稱“該項目”)。法院深圳某貿易公司、投標南京恒埔偉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埔公司”)、人造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及上海堅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堅敬公司”)四家公司參與投標,假中并遞交了投標文件。有效2017年9月1日,法院國義公司發布中標人為恒埔公司的中標公告。
2017年9月12日,深圳某貿易公司對上述評審結果向國義公司提出質疑,認為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提供的廠家授權資料系偽造,恒埔公司與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協同圍標,導致恒埔公司高價中標。9月21日,國義公司對深圳某貿易公司提出的質疑進行了回復。
2017年10月18日,深圳某貿易公司向廣東省財政廳投訴,投訴事項如下:(1)恒埔公司存在圍標行為,利用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公章違法犯罪行為導致高價中標;(2)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北京先科創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科公司”)代理產品授權書。要求廢除中標結果,將恒埔公司、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列入黑名單。
2017年11月29日,廣東省財政廳作出投訴處理決定,認為:(1)深圳某貿易公司關于恒埔公司存在圍標行為,利用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公章違法犯罪行為導致高價中標的投訴事項,深圳某貿易公司未提供材料佐證恒埔公司存在圍標情形,未發現恒埔公司與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存在惡意串通的情形,故此項投訴缺乏事實依據;(2)深圳某貿易公司關于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先科公司代理產品授權書的投訴事項,經查證屬實,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由于涉案項目投標供應商共四家,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推薦排名第三,其行為不影響中標結果,決定:深圳某貿易公司的投訴事項(1)缺乏事實依據,予以駁回;投訴事項(2)成立,但不影響中標結果,另行處罰。
深圳某貿易公司對上述投訴處理決定不服,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廣東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16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維持廣東省財政廳作出的投訴處理決定。
02
原告訴求及觀點
深圳某貿易公司不服,訴至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稱,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提供虛假材料且與恒埔公司惡意串通投標以及國義公司未依法履行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查職責的失職行為,上述一系列的違法違規行為最終導致廣東省中醫院以高價采購了低等級的產品,造成財政資金的嚴重損失。深圳某貿易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采購投訴時提供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線索和材料,但廣東省財政廳作為政府采購招投標監管機構,在處理投訴過程中,避重就輕,不行使行政權力,不調查收集證據核實,與國義公司一起將舉證責任推給深圳某貿易公司,要深圳某貿易公司提供行政機關依職權才能獲取的證椐,消極不作為。
廣東省財政廳在未查清事實的情況下,作出錯誤的行政處理決定,后廣東省人民政府錯誤的維持了上述行政處理決定。為了維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秩序,故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行政復議決定和投訴處理決定,判令廣東省財政廳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03
被告答辯及觀點
廣東省財政廳辯稱:對于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先科公司代理產品授權書的事實予以認定,另行進行查處;對于深圳某貿易公司投訴的恒埔公司與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串通投標情形,缺乏事實依據,予以駁回;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在本項目投標過程中排名第三,其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對中標結果的產生過程及最終的中標結果均未產生影響。綜上,請求駁回深圳公司的訴訟請求。
廣東省人民政府辯稱,廣東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復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請法院依法駁回深圳某貿易公司提出的訴訟請求。
04
法院裁判及觀點
1.關于恒埔公司與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是否存在惡意串通、圍標行為的問題。法院認為,首先,醫療產品的價格必然會因為型號、配置及功能的不同存在較大差異,故產品價格比對應選擇同一型號、配置的產品進行。該案廣東省中醫院中標型號為最高端配置的 HY7000 型,而深圳某貿易公司提供的其他醫院的中標型號為HY7000-I型或HY7000-ⅡI型,屬于中低端配置型號,并非同一產品,不具有價格比對性;其次,該項目最高限價是420萬元,恒埔公司的中標價360萬元在合理范疇內,未超過最高限價;最后,深圳某貿易公司雖主張恒埔公司利用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進行圍標行為,但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予以佐證。廣東省財政廳經核查亦未發現兩家公司存在惡意串通情形,未發現圍標行為。故深圳某貿易公司的上述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2.關于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是否導致本次中標結果無效的問題。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先科公司的代理產品授權書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對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應依據上述規定予以處罰。但由于此次投標有四家供應商參與,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并非項目最低的投標報價,不屬基準價,不影響其他供應商在該項目的報價得分。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在投標中推薦排名第三,其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并不影響中標結果。故深圳某貿易公司關于本次中標結果無效的主張,理據不足,法院不予采納。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深圳某貿易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05
案例評析
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偽造代理產品授權書的事實經查證屬實,對其應予以處罰。那么,對招標投標活動產生的中標結果是否有影響,主要看兩個方面,一是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是否中標,如中標則要取消其中標資格;二是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投標報價是否最低,如果是最低報價,其報價就是基準價,對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就會有影響。南京某醫療器械公司在投標中推薦排名第三,且非項目最低的投標報價。因此,不影響其他供應商在該項目的報價得分,其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并不影響中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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