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新能源車主顧女士
遇到一件糟心事,充電
她支付了一筆價值500多元的結束
新能源汽車充電費
可其中400多元竟是超時占用費
這樣收費合理嗎?
根據顧女士提供的充電賬單,她一共支付了546.85元,后占其中充電費108.45元,用車院判還有一筆438.4元的位分支出是超時占用費。這是鐘被主怒因為她充電結束后占用車位94分鐘而產生的。

顧女士解釋,收元上海當天她正在一家酒店開會,女車于是告車順便在超充站充電。可沒想到會議時間比她預計的企法更長,就耽誤了挪車。充電她指出,結束充電站存在通知缺位的后占情況,而且費率較高。用車院判如果她沒留意手機信息,位分或者點開app查看,根本不會注意到超時通知的。
在與車企協商無果后,顧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退還超時占用費438.4元。
法院一審駁回了顧女士的全部訴請。顧女士不服,提起上訴。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指出,超時占用費是對車主超時占用充電車位的違約行為所收取的款項,具有違約金性質,對主觀過錯明顯的違約方適當體現懲罰性,不為法律所禁止。而超時占用費設計的初衷是為了督促車主及時挪車,在充分告示、提示的情況下,合理使用,并無不當。
此外,車企已經為顧女士免除過一次超時占用費,但顧女士仍然有多次超時占用的行為,且支付過超時占用費。也就是說,顧女士知曉且接受超時占用費條款,當天她本可以提前駛離,卻仍長時間占用充電設備,存在明顯過錯。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樊蕾表示,這家企業確實通過官網、手機應用程序、手機短信等多種方式,進行了充分告知和提示。而且涉案超時占用費不存在過高情形。最終,上海一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超時占用費的設置普遍存在嗎?
記者調查發現,不同充電樁品牌和場所都設置了超時占用費,但收費標準并不統一。
特斯拉官網顯示,當所在超充站內的空閑車位小于或等于50%時,會產生每分鐘3.2元超時占用費;當所在超充站內沒有空閑車位時,費用翻倍至每分鐘6.4元。超時占用費會持續累加,上不封頂。
理想充電站超時占用費的收費標準是:充電結束后15分鐘內不離開,會收取2元/分鐘的超時占用費,單次最高200元。
極氪充電站超時30分鐘后開始收取每分鐘1元的超時占用費,封頂50元。
蔚來的部分充電站設置了超時占用費,充電結束15分鐘后開始收取0.5元/分鐘的超時占用費,50元封頂。
除了車企的超充站,充電場站運營方也會設置超時占用費。
超時占用費的收費標準合理嗎?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張玉霞表示,超時占用費的收取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收費標準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并進行顯著提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收費過高,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可以予以酌情下調。
綜合案件聚焦、新聞晨報、看看新聞等
原標題:《充電結束后占用車位94分鐘,被收438元!上海女車主怒告車企,法院判了→》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唐夢葭 魏麗英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