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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719 證券簡稱:愛科賽博 公告編號:2025-075
西安愛科賽博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西安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愛科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賽博并對其內容的電氣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股份公司股東股份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有限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愛科賽博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深圳市達晨創通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通”)持有公司股份數4,減持計劃696,993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西安4.071%;深圳市達晨創鴻私募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鴻”)持有公司股份數1,159,68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愛科1.005%。達晨創通和達晨創鴻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5,賽博856,681股,占總股本的電氣5.076%;股東陜西省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集成電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數5,769,27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股份公司股東股份公告5.000%;前述股份均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有限
● 減持計劃的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股東達晨創通、達晨創鴻出具的西安《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因經營發展需要,現達晨創通及達晨創鴻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307,708股(若減持期間內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股本除權、除息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并在相關公告中予以說明),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其中達晨創通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153,854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849,150股,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849,150股;達晨創鴻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58,558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58,558股,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58,558股。
達晨創通和達晨創鴻已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符合《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減持特別規定,其中達晨創通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6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本總數的2%,達晨創鴻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本總數的2%;達晨創通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6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本總數的1%,達晨創鴻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本總數的1%。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股東集成電路基金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因經營發展需要,現集成電路基金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1,153,854股(若減持期間內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股本除權、除息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并在相關公告中予以說明),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
集成電路基金已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符合《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減持特別規定,在連續30日內可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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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主體集成電路基金無一致行動人,達晨創通、達晨創鴻為一致行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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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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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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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披露期間,若公司股票發生停牌情形的,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一、股東達晨創通、達晨創鴻承諾
1、股份鎖定承諾
(1)本企業在本次發行申報前12個月內取得的發行人的股份(本企業取得相關股份的日期為相關股份工商登記完成之日,下同),自取得該等股份之日起36個月內和發行人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以孰日晚為準),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托本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管理本企業或執行合伙事務的除外)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
(2)本企業在本次發行申報12個月前取得的發行人的股份, 于發行人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托本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管理本企業或執行合伙事務的除外)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
(3)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實施。若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本公司/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前有其他規定的,則本公司/本企業承諾將嚴格遵守本公司/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時有效的規定實施減持。
(4)上述承諾是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若違反該承諾給愛科賽博或相關各方造成損失的,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股東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
(1)鎖定期滿后,本企業將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股份減持的各項規定的前提下,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減持所持有的愛科賽博股份;如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股份減持的各項要求發生變化,本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予以執行。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
(2)本企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前,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本承諾出具后,如新的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范性文件規定與本承諾內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范性文件規定為準。
二、股東集成電路基金承諾
1、股份鎖定承諾
(1)本企業在本次發行申報前12個月內取得的發行人的股份(本企業取得相關股份的日期為相關股份工商登記完成之日,下同),自取得該等股份之日起36個月內和發行人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以孰日晚為準),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托本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管理本企業或執行合伙事務的除外)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
(2)本企業在本次發行申報12個月前取得的發行人的股份,于發行人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托本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管理本企業或執行合伙事務的除外)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該等發行人股份。
(3)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實施。若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本公司/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前有其他規定的,則本公司/本企業承諾將嚴格遵守本公司/本企業減持發行人股份時有效的規定實施減持。
(4)上述承諾是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若違反該承諾給愛科賽博或相關各方造成損失的,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股東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
(1)鎖定期滿后,本企業將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股份減持的各項規定的前提下,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減持所持有的愛科賽博股份;如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股份減持的各項要求發生變化,本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予以執行。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
(2)本企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前,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本承諾出具后,如新的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范性文件規定與本承諾內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范性文件規定為準。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屬于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首發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系公司股東根據企業經營發展需要進行的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減持期間內,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減持計劃,減持時間、數量及價格存在不確定性,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股東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承諾的要求,本公司及相關股東將持續關注本次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安愛科賽博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