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01 18:38:40 來源:柳煙花霧網 作者:焦點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供需結構性錯配、反內卷行業發展周期、行業
技術躍遷節奏與國際貿易政治化等
多重因素疊加的成效結果。”
光伏“反內卷”終于見到成效了?反內卷
10月底,多家光伏上市公司陸續披露三季度財報,行業龍頭企業隆基綠能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09.15億元,成效歸母凈利潤雖仍虧損34.03億元,反內卷但同比收窄47.52%,行業該公司已連續兩個季度大幅減虧。成效上游硅料龍頭大全能源也在三季度達成營收17.73億元,反內卷同比增長24.75%,行業終于實現扭虧為盈。成效
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數據,反內卷2025年7月以來,行業多晶硅價格顯著上漲,成效9月底N型致密料價格較6月底價格低點上漲56%。顯然,相較電池片、組件等環節,上游多晶硅行業在第三季度出現了更明顯的價格修復趨勢。
多位專家分析,光伏產業鏈較長,硅料價格上漲后,未來,價格是否會進一步向中下游傳導,與整個行業的“反內卷”能否進入“深水區”密切相關。
能源基金會戰略與集成執行主任傅莎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我國的光伏“反內卷”雖已初見成效,但還遠未到徹底走出低價競爭困局的時刻。光伏企業短期業績回暖的背后,產能嚴重過剩的結構性矛盾仍高懸在整個行業頭頂。
7月22日,江蘇宿遷市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的光伏組件生產車間。圖/中新“搏殺到最后一刻”
去產能,是光伏“反內卷”的核心措施。
身為硅料龍頭之一,通威股份11月3日在第三季度業績說明會上宣布,考慮到進一步維護多晶硅市場穩定運行,促進光伏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公司將根據總體生產經營計劃對部分項目開展檢修維護工作,階段性有序減產控產。
光伏產業鏈中,硅料行業由于集中度最高,企業間更容易形成“反內卷”聯盟。有硅料企業近日對央視透露,行業內17家龍頭企業已初步達成共識,正在組建聯合體,以共同推進控產與產能整合。
身處光伏板塊上游,硅料價格一向被視為行業價格最早的“晴雨表”。2025年上半年,多晶硅現貨價格從年初5.6萬元/噸跌至6月底3.44萬元/噸,跌幅達38.6%,最低點時,很多中小企業以低于成本價出貨,全行業陷入惡性低價競爭。
此后,受“反內卷”政策推動,多晶硅現貨價格快速反彈。但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指出,從市場供需格局來看,當前,多晶硅市場供大于求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善,預計2025年全年累庫量在2萬噸左右。這凸顯出光伏行業去產能的復雜性。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執行秘書長劉譯陽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由于整個光伏行業供求關系嚴重惡化,為避免因銀行抽貸而“猝死”,每家企業都將“維持現金流”作為壓倒性的生存策略,為此不惜低于成本銷售。這樣的惡性“價格戰”中,沒有一家企業會率先主動站出來改變自己的價格行為,大家都想搏殺到最后一刻。哪怕心里清楚,越到搏殺后期,損失越大。
2024年,光伏行業墜入“至暗時刻”。媒體年底統計發現,光伏A股上市公司全年虧損總額超過600億元。“過去三年,光伏產業鏈每個環節的產能都在翻番,但很少看到有效的兼并重組案例,這非常值得反思。顯然,在一個持續虧損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大企業既沒有動力,也沒有實力去兼并。”劉譯陽說。
因此,在他看來,多晶硅、電池片等現貨價格回升雖然帶動了企業財報改善,但背后根本的癥結仍未解決,即產能沒有實質性出清。也就是說,在行業整體供需失衡沒大幅改善之前,光伏“反內卷”很難說真正成功。
隨著能源轉型加速,在全球光伏產業的擴張中,中國把其他對手遠遠甩在身后。光伏分析機構InfoLink Consulting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中國光伏硅料、硅片、電池與組件四大核心產業鏈的產能均超過1100GW。另一邊,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預估,即使按照樂觀預期,2025年全球光伏需求量也只有600GW,中國市場約為250GW,相當于整個全球市場也“吃不下”中國源源不斷的光伏供給,供需差距極大。
傅莎進一步分析,與過往相比,地方政府目前對光伏的非理性投資沖動已經下降,但光伏行業的供給側過剩存在一定慣性。實際上,當前的產能過剩動因更加復雜與多元,是供需結構性錯配、行業發展周期、技術躍遷節奏與國際貿易政治化等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因此需要更大力量破局。
“尤其是光伏產品的出口,過去,當國內無法消納過剩產能時,企業慣用‘外卷’打法,很多大企業的出口占比超過其產能的一半。但這兩年,歐美及新興市場開始警惕中國在新能源領域的‘一家獨大’,制定各種關稅政策,出海通道迅速收窄。”傅莎說。
根據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的數據,2025年上半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38.7億美元,同比下降26.8%。其中,除電池片出口額實現大幅增長外,硅片與組件出口額均出現明顯下滑。在此背景下,從光伏產業供給側推動“反內卷”顯得愈發緊迫。
脆弱的“自愿減產”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一直沖在行業自律的第一線。在劉譯陽看來,以當前行業內競爭的慘烈程度,只有通過行業自律與聯合行動才可能破解困境。“必須對規則做出適當改變。”他強調。
早在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首次提出“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在光伏領域,2024年10月1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在上海召開“防止行業‘內卷式’惡性競爭專題座談會”。四天后,座談會結果對外發布:光伏組件凡是以低于0.68元/瓦的最低成本價投標中標,涉嫌違法。這是光伏行業以自律規則的形式,首次明確將成本價作為招投標紅線。
“這是治標。”劉譯陽解釋,中央定調之后,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委的指導下,自10月起開始探索行業自律。他將第一步稱為給受傷(嚴重虧損)的行業“止血”,即呼吁大家不要低于成本銷售。
他說,過去,阻止“價格戰”的一大難點是無法弄清企業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銷售。于是,光伏行業協會根據模型計算出一個最低現金成本標桿,作為全行業參考的“紅線價”,每月動態更新并做內部通報,整治市場的惡性競爭。
劉譯陽觀察到,自10月首次發布參考價至今,行業內部圍繞“反內卷”的凝聚力與共識逐漸增強。自律企業名單不斷拉長,越來越多的企業報價向標桿價靠攏。但由于行業協會并無懲戒企業的行政執法權,實際執行中,仍有部分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份額而擊穿成本線,其中不乏A股上市公司。
在杜絕“最低價中標”之外,劉譯陽強調,更關鍵的自律舉措是“治本”。為了改善供需失衡,光伏行業協會組織多輪企業協商,推動大家就自愿減產達成一致性共識。
然而,以行業自律為特征的“反內卷”過程中,很容易發生“破窗效應”,這也是劉譯陽最擔心的情況。多位光伏行業人士分析,由于企業間利益訴求的差異,自愿減產的“共識”其實相當脆弱,不同企業出現顯著分化。很多頭部企業積極響應減產號召,一方面,期望通過階段性限產降低自身經營性虧損,并借此加速行業洗牌;另一方面,這些企業由于兼具技術與規模優勢,也希望通過行業價格逐漸回歸理性以實現自身轉型。但對很多二三線企業來說,則難以承受減產代價,且普遍存在“希望對手率先減產,自己伺機搶占市場份額”的心態。
“光伏行業激烈的市場競爭態勢仍沒有根本性扭轉。”劉譯陽說。他認為,我國的光伏產業發展到今天,集中度已相對較高,但“價格戰”卻愈演愈烈。其背后的癥結,在于多數企業的經營理念與格局仍過度強調“量本利”邏輯,把低價當成唯一競爭手段,陷入“先占坑再說”的路徑依賴。
不過,在政府與行業一輪又一輪“反內卷”的引導下,劉譯陽發現,與兩三年前相比,今天,越來越多企業意識到,慘烈的價格拼殺不可持續,必須轉向合作共贏。“自律倡議最初提出時,企業的參與意愿大約只有50%,如今這一數字可能已升至80%。通過聯合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才是治本的辦法。”
傅莎建議,從“價格競爭”轉向“價值競爭”的過程中,不同企業應制定差異化的轉型方案。特別是對中小企業而言,雖然在規模與技術儲備方面難以與頭部企業競爭,但恰恰由于其規模相對較小,轉型起來更加靈活。例如,可以結合分布式光伏市場的特點,從產品供應商轉向系統方案提供商,探索與共享儲能相結合的一些多元商業模式。
“要真正解決產能過剩問題,需通過差異化的產能管理機制引導企業完成必要的重塑。”傅莎預估,根據目前的“反內卷”政策落地情況與市場競爭格局分析,光伏行業轉型的陣痛期可能還需要兩三年。
“以前的模式肯定是走不通了”
面對愈演愈烈的低價競爭,光伏行業自救的同時,政府層面也在持續加碼。
今年6月,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出臺,為治理“內卷式”競爭提供了明確法律依據。7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召開光伏企業座談會,有參會企業負責人透露,如果未來繼續低于成本價銷售,可能會面臨重罰。次日,十大光伏玻璃廠商即宣布7 月計劃集體減產30%。8月19日,中央召集座談會的級別再次提高,這一次,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聯合召開會議,進一步強化光伏行業的遏制低價無序競爭。
少有人注意的一個細節是,7月3日的會議上,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提出,要堅決落實中央關于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決策部署,引導光伏企業提升產品品質,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統一大市場與光伏產能出清的關系是什么?要找到問題的答案,首先要回到2025年初發布的一份重磅文件。對于新能源行業而言,今年最具影響力的文件無疑是“136號文”。
該文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于2025年2月聯合印發,全稱為《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方式形成。這標志著中國新能源發電正式進入全面市場化階段,也意味著“電力一盤棋”的藍圖中,繼2021年煤電實現市場化定價之后,新能源也終于“上桌”了。
具體到光伏領域,多位行業人士分析,“136號文”中,對光伏企業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條規則是引入了機制電價。
簡單來說,光伏電價市場化之后,為了在初期對沖市場交易帶來的電價不確定性,政府決定在市場之外同步建立一個差價結算機制,即場外的“錨定電價”。給企業實際結算時,對比“錨定電價”與場內最終形成的市場化電價,“多退少補”。也就是說,雖然形式上為市場化交易,但本質上仍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固定履約電價特點。
這種“固定”又與“路條時代”不同。過去,光伏企業一旦拿到“路條”(即備案和相關上網手續),就意味著鎖定了未來長達20年的固定電價。但在機制電價時期,以2025年6月1日為時間節點,區分前后投產的存量與增量項目,對于增量項目,國家明確要求各省每年動態調整增量項目機制電量比例,并通過競價形成機制電價。
對光伏企業,核心的盈利邏輯發生了改變。劉譯陽解釋,過去由于電價固定,企業為了提高收益率會盡量壓縮包括組件在內的初始投資成本,這進一步加劇了行業上游的價格下行與“內卷”。規則調整后,中標電價不再一成不變,關鍵的競爭環節也從前端的“資源獲取”轉移至后端的“運營效率、發電等綜合表現”。
這帶來的直接后果有兩個:一是降低光伏上網發電的交易成本,“路條”的價值大幅降低;二是推動光伏企業提供更優質的產品與服務。“服務變得更加重要,滿足不同場景的系統解決方案將會成為新的商業契機。熟諳電力市場交易、運營能力強的企業會脫穎而出。”劉譯陽說。
標普全球大宗商品電力咨詢總監蘇宇飛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機制電價實質上是對新能源投資和裝機的一種“托底”安排。他以光伏為例分析,部分省份的光伏資產收益率偏低,主要是因為光伏出力集中在午間發電高峰時段,在市場化交易中價格容易被壓至低位。“136號文”發布后,各省相繼制定了自己的機制電價區間,價格下限保證了光伏項目的成本回收,部分上限甚至可接近當地煤電的標桿電價。
“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新能源全部入市帶來的短期沖擊。”在他看來,“136號文”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向行業釋放出一個明確信號:“以前的模式肯定是走不通了”,企業必須加速從追求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
不過,他還注意到,從投資市場的反應來看,“136號文”發布后,新能源領域投資人對風電的興趣明顯增大;在光伏板塊,則主要關注工商業的分布式光伏,這是因為零售電價相對確定。“資本猶豫的原因很直接,因為雖然有了政策,但未來光伏上網電價的不確定性仍然很大。”
事實上,由于各省的電力市場改革進程及電源結構差異較大,各省在設計機制電價的地方方案時會有不同考量。劉譯陽說,部分省份在執行“136號文”時,會將存量光伏項目的上網電價下調,與燃煤發電基準電價進一步拉開差距,或對增量項目的競價下限設定得過低,造成價格無法覆蓋合理成本,可能進一步導致無序“內卷”和“劣幣驅逐良幣”。
傅莎強調,“136號文”對光伏行業的核心利好在于通過推進電力市場化,讓行業重塑盈利模式,但這一目標要想真正實現,關鍵在于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使得光伏能夠在市場中與煤電更加公平、透明地競爭。
“讓子彈先飛一會兒,電力市場改革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命題,各地政府和光伏企業也需要一個學習摸索的過程。”劉譯陽說。
碳排放拐點背后
相較供給側的減產承諾,“136號文”主要從需求側來倒逼整個光伏行業加速洗牌與落后產能的出清。在傅莎看來,只有從供需兩端同時入手,才可能找到光伏“反內卷”的終極解法。
“要想讓光伏行業的價格逐漸回歸理性,更關鍵的做法是推動整體盈利模式的改善,這就需要通過長期的制度建設,例如電力市場改革、消納機制完善等,形成供給側與用戶側、需求側的聯動。”傅莎認為,光伏未來的商業開發必須走向“光伏+”多元場景,以拓展盈利渠道并緩解消納難題。典型的“光伏+”模式包括:光伏+農業、光伏+交通、光伏+生態治理等。
傅莎解釋,過去的一些典型做法如整縣推進光伏,主要依賴農村屋頂租賃和第三方開發,發電后直接售電給電網。這種模式不僅增加電網壓力,也導致企業售電價格相對低廉。相比之下,自發自用+“農光互補”模式除了直接售電,還可與本地農業設施用電需求結合,賦能農業電氣化,推動光伏電力就地消納。
“也就是說,將光伏產能和這類經營性的用電需求做更好的結合,加強本地化消納,光伏行業才能找到更廣闊的盈利空間。”傅莎判斷,隨著“光伏+”多元化場景的普及,能夠提供“光伏+儲能+綜合解決方案”的集成型企業,將在新一輪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落后產能出清也會加速。
實際上,光伏行業內的競爭與轉型,并非孤立發生,它與中國能源系統正經歷的深刻變革息息相關。根據國際機構能源與清潔空氣研究中心(CREA)的最新報告,中國今年上半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1%。其中,作為中國溫室氣體排放最大來源的電力行業,今年上半年排放量下降3%。
傅莎指出,2025年以來,中國的碳排放確實呈現出下降趨勢,電力結構的調整在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事實上,工業、建筑、交通等終端部門的碳排放早在兩年前就已開始下降,但電力、熱力等能源供應部門的排放直到今年才迎來拐點。電力部門排放下降的直接原因,是新增電力需求被風光等非化石能源完全滿足。
她進一步分析說,過去幾年,雖然風光裝機增長迅速,但由于大量項目集中在第四季度投產,實際發電小時數偏低。而去年四季度集中投產的項目,疊加大量企業在“136號文”實施前的搶裝潮,使得風光發電量的增長在今年上半年集中爆發,甚至比實際的新增電力需求還高出約40%,這意味著風光不僅滿足了全部新增用電,還有余量替代部分煤電。“在非化石能源的發電增長中,光伏的貢獻實際超過了風電。”
根據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2024年9月發布的《新型電力系統技術路線展望》,2021—2030 年是我國電力系統的碳達峰和平臺階段,預計到 2030 年電力需求將超過 12 萬億千瓦時。為了應對新增的電力需求,力求全部由清潔能源滿足,預計到 2030 年風電和光伏發電的裝機占比將迅速提升至50%以上。屆時,風光有望成為我國新型電力系統中的“主力電源”。
傅莎指出,根據能源基金會支持的多模型比較研究,到2050—2060年,光伏在中國電力系統中的發電占比可能會達到35%—40%。面對這樣大規模的市場需求,光伏“反內卷”更加迫在眉睫。
劉譯陽指出,“反內卷”真正成功的核心標志,是光伏行業核心主體企業恢復盈利。如果行業自律與政策的“組合拳”,以及配套的制度建設都推進順利,他預計,光伏價格治理可能會在2026年二三季度見到真正的成效。
發于2025.12.1總第1214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光伏“反內卷”,初見成效?
記者:霍思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