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醫療的分紅情況 制圖:界面新聞記者 黃華9月15日,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療否簡單理解此事便是決股,九安醫療公告中的東億四位股東嘗試突擊分紅,隨后被九安醫療董事會拒接,元分從現行規定來看,紅提無論是提案針對臨時提案的文書材料準備,還是不妥按照常規狀態下的分紅流程,這四方股東的且違臨時提案確實不妥。
董毅智向界面新聞記者提出,安醫案律在提案文書方面,療否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規定,決股股東提交臨時提案時,東億其提案函必須包含兩項關鍵聲明——一,元分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深交所相關規定的紅提聲明;二,?提案人保證所提供持股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真實性的聲明,而從九安醫療的公告來看,這四位股東沒有準備上述材料。
而若是參照一般的分紅流程,董毅智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公司分配稅后利潤有順序,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分配稅后利潤大體包括四步,且它們的順序必須為:第一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第二步,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第三步,經股東大會決議后,還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第四步,也就是最后一步才是股東分配。
但是,董毅智表示,在九安醫療的公告中,企業有明確提示“母公司半年度未分配凈利潤為負值”這一點,它意味著母公司報表層面存在未彌補虧損或當期利潤為負,而在現行規定中,在存在未彌補虧損的情況下,公司依法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他向界面新聞記者提出:“在此基礎上,股東聯合起來提案要求分配20億現金,直接違反了《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屬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董事會必須予以否決。”
另一方面,董毅智還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也規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股東會上審議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的條件、比例上限、金額上限,董事會再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在符合利潤分配條件時制定具體的中期分紅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前述規定強調的是預先授權和條件觸發,而非對尚未實現的利潤進行具體分配。
他表示,對比公告可發現,九安醫療當前公告中的股東提案直接越過了“授權上限”這一步,就要求對2025年第三季度?(尚未經審計、甚至尚未結束的期間)的利潤進行具體金額(20億元)?? 的分配,也就是,該提案試圖讓股東大會直接決定一個具體金額的分紅方案,而不是先授權一個上限再由董事會視情況執行,也就完全顛倒了監管指引設定的決策流程,屬于“不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
此外,董毅智還告訴界面新聞記者,九安醫療公告中股東的提案,其實也是在要求對一個尚未結束的財務季度進行具體金額的分紅,這違背了基本的會計和審計原則。基于前述理由,董毅智認為,九安董事會對股東臨時提案的拒絕遵守了合規底線,也有助于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和長期穩定,能避免了因違規分紅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和市場信譽損失。
九安醫療的歷史業績情況 制圖:界面新聞記者 黃華在業績方面,2022年之后,九安醫療的營利數據雖與其巔峰之年無法相比,但依舊顯著好于2020年之前。今年上半年,九安醫療實現營收7.65億元,同比下降43.35%;實現歸母凈利潤9.2億元,同比增長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