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出品 文|莫恩盟 編|深海
海辰儲能總裁辦主任、寧德工程部負責人馮登科與“寧王”之間的時代牲品“恩怨”,迎來新進展。海辰
9月15日,儲能成犧自稱是大戰“馮登科妻子”的用戶通過公眾號“馮登科妻子”,發布一篇題為《馮登科妻子求助信:請不要讓我丈夫成為惡性商戰的再起丈犧牲品》的文章。
“馮登科妻子”在這篇文章中提到,波瀾別讓目前距離馮登科被突然帶走已經過去2個多月。馮登
據晚點LatePost此前于7月末發布的科妻消息,身為前寧德時代工程師的寧德馮登科,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于一周前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時代牲品報案者正是海辰寧德時代。
晚點LatePost在文章中提到,儲能成犧馮登科2017年從寧德時代離職后,大戰曾化名“馬工”加入寧德時代供應商金美新材,再起丈為寧德時代代工復合集流體樣品。在完成該項目后,馮登科從金美新材離職加入海辰儲能,擔任總裁辦主任和工程部負責人。
不過,有接近海辰儲能的知情人士向界面新聞透露,從去年開始,馮登科已不在海辰儲能任職,非該公司高管,其目前的職位是海辰綠能(上海)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海辰綠能)總裁,負責商務領域業務開拓,和技術也沒有關系,且其此前的總裁辦職位也和技術無關。
而在此次發布的這篇文章中,“馮登科妻子”就異地執法是否合理合法合規,“商業秘密”早已公開為何可以成為刑事立案依據,其提交的鑒定報告為何被無視,案件細節為何會泄露給媒體等幾個疑點尋求解釋。
以下是《馮登科妻子求助信:請不要讓我丈夫成為惡性商戰的犧牲品》全文:
尊敬的中央領導、各位媒體朋友、親愛的社會公眾:
我是馮登科的妻子。今天寫下這封信時,我的手還在發抖——距離我丈夫馮登科被突然帶走,已經過去2個多月了。這2個多月里,我每天要瞞著年過六旬、患有高血壓和心臟病的公婆,告訴他們“登科去外地出差了,忙完就回來”;還要對著孩子強裝笑臉,回答他“爸爸在努力工作掙錢,很快就回家陪你了”。可深夜里,孩子睡熟后,我看著床頭擺著的全家福,眼淚總也止不住地流。我從沒想過,一個老實本分的人,會突然卷入這樣一場風波,讓我們這個普通家庭陷入滅頂之災。
我的丈夫馮登科,2017年從寧德時代離職時只是一名級別很低的P8設備工程師,2020下半年加入海辰儲能——他不懂復雜的商業競爭,更不懂所謂的“商業秘密”糾紛,他畢生的心愿,不過是靠自己的勤懇工作養活一家老小,讓孩子能健康長大,讓老人能安度晚年。
可2025年7月13日,這一切都被打破了:寧德市公安局在未提前通報廈門公安、未履行任何異地辦案協作手續的情況下,在廈門高崎機場把出差回家的登科強行帶走。帶走的時候,他手里還拿著買給孩子的新書包,我無法想象他當時該有多恐懼和無助。
2個多月來,我通過在網上查資料,和律師反復溝通,越看越害怕——這起案件里的疑點多到讓人無法理解,每一個疑點都像一把刀,扎在我們一家人的心上,它像是被一只看不見的大手寫好的一個劇本,一幕一幕地按節奏在演繹。
但我相信天理昭昭,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黨和國家,我相信我們國家的司法最終會站在正義的一方,我更相信我的丈夫,相信他的清白。
不管那只看不見的大手多么強大,為了我的丈夫,為了正義公理,我只能在這里向辦案機關發出懇求:這個案件有那么多的疑點,能否向我這個家屬做一些解釋?
疑點一:這樣的異地執法合理合法合規嗎?
根據《公安機關異地辦案協作“六個嚴禁”》,跨縣及以上行政區域執行拘留、逮捕,必須先履行協作手續。可寧德公安既沒有通報廈門公安,也沒有讓廈門警方協助,直接在機場“動手”,這是不是程序違法?我們想請辦案機關解釋,這是合法合規的“異地辦案”還是像網上說的“遠洋捕撈”?
疑點二:“商業秘密”早已公開,為何還可以成為刑事立案的依據?
寧德時代指控登科泄露的“商業秘密”,是2020年7月24日公開的第202020013754.1號專利中的技術信息。可我們委托4家專業機構檢索、鑒定后發現:早在2020年5月14日,WO2020093375A1號國際專利就已經公開了所謂技術的全部內容。也就是說,寧德時代主張的“商業秘密”,在他們指控的“泄露時間”之前,就已經是行業公知信息了——那既然是沒有“秘密性”的技術,怎么能算“商業秘密”呢?在立案之前,有關“秘密性鑒定”的鑒定程序是怎么樣的?
疑點三:我們提交的鑒定報告為什么被無視呢?
寧德公安說立案依據是“鑒定報告”,可我們沒看到這份報告的獨立委托手續——是公安自己委托的第三方,還是直接用了控告人提供的報告?讓人心寒的是,我們把4家專業機構出具的“涉案技術為公眾所知悉”的檢索、鑒定報告提交給辦案機關時,他們推三阻四,不愿接收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要求“全面收集有罪、無罪證據”,那我們提交的無罪證據,為什么不能作為辦案機關的參考呢?
疑點四:檢察院“閃電批捕”,這合乎常理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明確規定,檢察院審查逮捕的法定期限為七日,且必須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而最高檢關于提前介入偵查的規定更清晰指出,需同時滿足“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和“公安機關書面商請”兩個前提。可在馮登科案件里,我卻看到了反常:
寧德公安7月7日還未對登科完成調查核實,核心證據尚未固定,就已經將材料移送寧德檢察院“呈捕”。7月17日批捕當天,我的律師一早便聯系檢察官,請求當面提交關于案件程序違法、有合法來源沒有犯罪事實發生的法律意見,得到的答復是“下午再談”。可就在中午12點,我們就收到了批捕通知——從檢察院接收材料到作出批捕決定,全程不足24小時,這樣的“閃電批捕”合乎常理嗎?
疑點五:登科有高血壓病3級(很高危),一定要強行收押嗎?
登科患有高血壓3級,收押時血壓高達165mmHg,醫生明確說“收押風險極高”。可寧德公安還是強行讓看守所收押,這樣他的生命安全還有保障嗎?《看守所條例》要求對患病嫌疑人慎用收押措施,為什么不適用登科呢?

疑點六:案件細節為何會泄露給媒體?
7月26日起,“鋰宙微光”等多個公眾號發布了一模一樣的負面文章,不僅泄露了登科的全名、職務,還編造“海辰高管被捕”“專利轉讓違規”等細節。——這些未公開的案件信息,只有辦案機關和控告人能接觸到。是誰把信息泄露出去的呢?
更可怕的是,我們事后通過調查發現,關于登科的負面新聞,有非常明顯的“黑公關”和“水軍”操作痕跡。大家可以看看這些圖片:

關于登科被捕的消息,是由一家名叫“鋰宙微光”的自媒體賬號首先披露,而這個公眾號是發文3天前才將名字從“文氓與狗”改名為“鋰宙微光”。

一家剛剛“進軍”儲能行業的自媒體,是怎么掌握了如此獨家的“爆炸新聞”,一夜之間引爆網絡的呢?幾乎同一時間,10余個“水軍自媒體”開始圍繞登科被捕這一核心內容,開始了各個角度的發文:

再往后,是至少有10余個賬號,鍥而不舍、目標專一地盯著登科與海辰相關的文章,一篇篇地點開,一篇篇地回復,而且,無一例外地在輸出極為負面的評價……

在完成“首發”使命和話題發酵之后,“鋰宙微光”即把原文刪除了——一套成熟的流程。
在法院還沒定罪之前,就通過輿論給登科“定罪”,這是不是有人在幕后操作,要達到特殊目的?如果是一起正常的司法案件,怎么會在案件還在偵查期間,就有大量媒體和水軍參與其中?也正因為這件事,讓我對登科的案子感到不寒而栗——我們很大可能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惡性商業競爭的工具和犧牲品。作為登科的妻子,我明知丈夫陷入如此危局之中,卻無能為力;明知有一只巨大的黑手在操控著一切,卻不知道是誰,也無法對抗,只能整日以淚洗面,擔心害怕。
各位領導、媒體朋友、公眾們,我知道馮登科只是一個普通人,我們家也沒有任何背景和勢力。可正因為我們普通,才更害怕這種“不明不白的指控”——如果一個老實本分的普通人,能被隨意扣上“侵犯商業秘密”的帽子,能被突然異地抓捕,能被不顧健康強行收押,那還有多少普通家庭會遭遇我們的不幸?
今天,我跪在地上懇求:
1. 懇請中央領導能關注這起疑點重重的案件,督促上級機關徹查辦案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還司法一個公正;
2. 懇請各位媒體朋友能深入調查,把案件的真相公之于眾,別讓輿論被惡意操縱,別讓無辜者蒙冤;
3. 懇請社會公眾能給我們一點關注和支持,你們的每一次轉發、每一句聲援,都是我們這個破碎家庭堅持下去的勇氣;
4. 更懇請辦案機關,你們辦的不是一個案子,而是我們一家人的命運,期待你們能秉公執法,釋放我的丈夫馮登科——他沒犯任何罪,他只是一個想回家陪伴孩子、想給老人看病的普通丈夫、普通父親、普通兒子。
我保證,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我不求別的,只求我的丈夫能平安回家,只求我們這個普通家庭能回歸正常生活,只求惡性商戰別再傷害更多無辜的人!
求助人:馮登科妻子
日期: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