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7歲男子被無罪羈押17年,申請國家賠償1911萬:希望活著得到賠償
極目新聞記者 謝茂
云南大理77歲老人楊徐邱曾因故意殺人、云南押年強奸罪服刑27年,歲男申請后經再審,被無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楊徐邱故意殺人罪不成立,罪羈強奸罪成立,賠償并判處有期徒刑10年(已執行完畢)。希望活8月22日,到賠極目新聞記者從楊徐邱處獲悉,云南押年他就自己被無罪羈押的歲男申請17年申請了國家賠償,申請賠償金額合計1911萬余元,被無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22日受理該賠償申請。罪羈截至目前,賠償他尚未收到相關賠償。希望活

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受訪者供圖)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楊徐邱是云南押年大理州永平縣曲硐鄉坡腳村村民。1994年,時年45歲的他被大理州人民檢察院指控在1993年殺害同村村民,還多次強奸同村另一村民金某某。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徐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法院決定對楊徐邱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徐邱上訴后,1994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量刑偏重,改判楊徐邱死緩。
楊徐邱在獄中持續不斷申訴。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再審決定書》。2020年12月9日,楊徐邱刑滿出獄,此時他已失去自由27年。2024年9月4日,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楊徐邱故意殺人罪不成立,強奸罪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10年(已執行完畢)。
2025年8月22日,楊徐邱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就自己被無罪羈押的17年申請了國家賠償,申請賠償金額合計1911萬余元,包含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今后醫療金及住房一套。

楊徐邱(圖據澎湃新聞)
根據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案通知書,對楊徐邱申請的國家賠償,該院于2025年6月22日受理。
楊徐邱代理律師、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楊徐邱表示,他現在已77歲,由于精神壓力長期難以入睡,不論最終賠償多少,他都希望此案能盡快了結,“我還活著賠償就有意義,如果我死了賠再多也沒意義了?!背私疱X住房賠償外,他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在媒體上進行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及對造成他無罪羈押17年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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